(一)客观性
职业介绍是个人职业选择和学分选择员之间的中间纽带,它应当为双方的选择服务,使两者能够顺利结合。这要求介绍职业的工作从客观的实际出发,理解和掌握双方真实的材料,根据事实向双方传达对方的信息,从而保证个人就业的正确性和使用者的满意。
(二)合理性
职业介绍主体面临着不同的人有自己的特点和自主择业意识,以及不同的企事业单位有不同的就业要求。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相互选择的条件,有时不符合实际情况,不合理..例如,一些求职者必须去外贸、外企等“好单位”;许多公司在招聘时,都要求“男1.75米,女1.65米,大学毕业生”等。因此,在工作介绍工作中,应对选择工作的人和用人单位的选择条件进行适当的指导,帮助他们明智合理地做出选择。这也可以说是引入了“指导”原则。在人力资源市场供需不平衡的情况下,通过诱导使职业选择合理化变得更加重要。
(三)科学性
职业介绍的科学性在于既符合个人的能力和职业选择,又符合用人单位的需要,能够保证个人职业的顺利发展和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就业引进方法的科学对科学、合理、有效的结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服务性
职业介绍是一种社会职业,它是为个人和单位选择一份工作来选择服务,特别是为个人求职者。在我国,公共劳动力市场服务机构统一称为就业机构,正是为了强调其服务功能。社会组织,个人等的就业机构,虽然有盈利的目的,但不能失去服务的目的。
(五)无偿性
按照国际惯例,国立,公立的职业介绍机构不应收费,而应为非营业,非营利的组织。韩国的改革是部分地方政府的“善心政策”,违背了部分职业介绍机关的“无偿性”原则。政府的“转嫁困难”和职业介绍部门的“权力生意”违背了就业服务的初衷,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指导思想。因此,这些做法必须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