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2020年公开招聘“公共法律服务岗位”公告
为提高隆德县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优质高效,普惠均等,依据《关于印发<隆德县2020年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发此公告。
一、招聘岗位数量
隆德县公共法律服务岗位共招聘人员9名。其中隆德县司法局2名;杨河乡、张程乡1名;观庄乡、好水乡1名;联财乡、神林乡1名;沙塘镇、凤岭乡1名;陈靳乡、山河乡、奠安乡1名;城关镇1名;温堡乡1名。
二、岗位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科学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二)职业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2年9月18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8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宁夏区内取得C类及A类证书均可);
6.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取得律师资格;
7.招聘岗位人员合同期内经培训需在隆德县司法局注册法律援助律师或在宁夏六盘山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注册;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应将党组织关系接转至隆德县司法局。
8.宁夏六盘山律师事务所和宁夏燕翼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在购买范围内。
(三)身体条件
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疾病;
3.体型端正,面部无缺陷,无纹身。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4.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5.因违法违纪被有关单位开除公职或解聘的;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 30,下午14: 30-17:00。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首先将应聘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学历证、“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等资料的复印件;应聘人员简历)上传至邮箱 1406278620@qq.com 供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筛查和登记,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应聘者面试时需填写隆德县2020年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学历证、“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报告各一份;及其他相应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蓝底照片三张。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面试及资格复查
由隆德县2020年公开招聘“公共法律服务岗位”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具体招聘工作由隆德县司法局委托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
1.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拟面试人员,从应试者的思想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面试。
2.体检。体检人选按1:1比例从面试环节中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实行(行业、部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报告必须为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三日内提出复检。允许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政审。政审参照《公务员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政审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公示。在隆德县政务网和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3天。公示期间收到影响录用问题举报反映,经核实后取消相关人员聘用资格,按照个人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薪酬标准
法律服务岗位人员工资标准为人民币4500元/月/人(肆仟伍佰元整,其中包含个人承担社会保险部分,用人单位承担单位社会保险部分)。同时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参与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可依据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案件补贴费。
五、聘用期限
对通过面试、政审等均达到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隆德县司法局工作,用工方式为全日制用工,聘期3年,期满可续签。具体入职上岗时间以签定试用期合同时间为准。
六、岗位职责
1.担任法律顾问,包括县委、政府、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法律顾问、“一村(居)一社区法律顾问”;
2.代理相关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3.指导行政执法,参与重大执法活动法治审查;
4.参与合同和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
5.参与信访接待,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
6.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包括简易纠纷和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
7.普法宣传,包括以案释法、重要节点宣传、法治讲座和领导干部学法讲座等;
8.法律援助案件办理;
9.参与两类人员的法治教育;
10.解答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等。
七、管理考核
所聘公共法律服务岗位人员由隆德县司法局和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双重管理。具体岗位去向分配、任务下达、业务指导、工资核算等均由隆德县司法局负责。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依据隆德县司法局管理考核结果,负责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购买、办理入职、辞退手续等事宜。
八、报名、咨询电话:
0951—7690855
15121900307(潘主任)
九、其他
本次招聘由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并对本《招聘公告》负责解释。
宁夏众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